厨师警惕:这种动物,千万别当作食材采购!

来源:红厨网      2019-03-21 18:23:13     

众所周知,国家保护动物是厨师千万不能触及的“禁区”。此前,有很多人不仅宰杀、烹饪像穿山甲一类的保护动物,还将处理过程发到网络上“炫耀”,因而被捕。这些事件都是源于无知,就像下面这两个案例……

事件回顾

近日,网上热传一组视频,视频中显示在广东湛江徐闻角尾乡当地的一菜市场里,有鱼贩疑似宰杀、售卖江豚。鱼档上,摆放着宰杀后的背鳍、尾鳍和鱼身,周围还站着十多人围观。

经过媒体报道后,当地的渔政大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找到鱼档老板,得知此鱼是从渔民手中收购。工作人员还表示,已经请了鱼类专家鉴定是否为江豚。

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当地领导强调:“如属实,要依法处理。”

据了解,当地人将江豚称为“海猪”,而且认为江豚有滋补功效,是可以食用的。这也是为何徐闻当地的市场,会公然销售江豚。然而,在2月18日下午,徐闻县两青年曾在龙塘镇海边放生了一条被渔民打捞上来的江豚。

其实在去年3月份,也有类似的事件发生。

当时,有一组山东威海有人当街宰杀江豚的照片在网络热传。接到网友的举报后,威海市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曾私信回复网友称,照片里的动物为当地人俗称的“港(jiang)猪”,不是江豚,而这一言论随即引发争议。

3月8日,威海市南海新区管委会在其官方微博上通报称,经调查,照片里的海洋生物为江豚属,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近海捕捞宰杀江豚的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部门依法刑事拘留。

江豚是什么?

江豚和海豚相似,其体型较小,头部钝圆,额部隆起稍向前凸起,眼睛较小;吻部短而阔,上下颌几乎一样长,吻较短阔;牙齿短小,左右侧扁呈铲形。

江豚生活于西太平洋、印度洋、日本海和中国沿海等热带至暖温带水域,主要出现在靠近海岸线的浅水区,包括浅海湾、红树林沼泽、河口和一些大的河流中。

江豚主要有3个品种:印度洋江豚、长江江豚和东亚江豚,后两个物种比印度洋江豚着色较深。

事实上,江豚已被列入?2017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其中,长江江豚被定为“极危”,其余两种江豚被定为“易危”。可以说,江豚比大熊猫还稀有。

红厨网了解到,江豚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即便江豚已死亡,民众也不能打捞食用、私自贩卖。打捞食用死亡江豚也会受到行政处分,一旦贩卖就会触犯刑法。如果鉴定结果为江豚的话,涉事人就已触犯了相关法律,严重程度与捕杀大熊猫同罪!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者,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也就是说,像江豚一类的国家保护动物,只要有收购、参与销售的行为,无论是否由其打捞,均已触犯刑法。

野生保护动物还有这些

除了江豚外,还有很多野生动物被不明就里、或者别有用心的厨师搬上餐桌,从而牟取暴利。下面红厨网再介绍几种野生保护动物,以作警示。

海豚

海豚是与鲸和鼠海豚密切相关的水生哺乳动物,大约于1千万年前的中新世进化而成,广泛生活在大陆架附近的浅海里,偶见于淡水之中,有着看起来友善的形态和爱嬉闹性格,在人类文化中一向十分受欢迎。

早在1988年12月10日,海豚科所有属种皆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其中中华白海豚(Sousa chinensis)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其他海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穿山甲

红厨网发布的《厨师注意!捕杀贩卖穿山甲属违法行为!》一文中对贩卖穿山甲的严重后果已有详细说明,在此不再赘述。

至于年前被重新挖出的“穿山甲公子”,与年后被曝光的“穿山甲公主”晒出食用穿山甲过多流鼻血的事件,笔者只想说,莫把无知当有趣。

中华鲟

中华鲟所属的鲟鱼类距今约1.4亿年就出现了,堪称“活化石”。中华鲟出生于长江上游,在大海里生长,到了夏秋两季繁衍时期,中华鲟会从长江口逆流洄游到金沙江一带产卵繁殖。有外国专家将中华鲟带到国外生活,但中华鲟凭借出色的识途辨向能力还是会洄游到长江繁殖,于是被冠以“中华”二字。

这种千里寻根的鱼类也有“水中大熊猫”之称,现今仅在我国长江流域上有分布,十分珍稀,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的极危物种级别;被列入《中国物种红色名录》的濒危级别。

野牦牛

野牦牛是家牦牛的同类野生动物,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四肢强壮,舌头上有肉齿,十分凶猛善战;身披长毛,胸腹部的毛几乎垂地,可为野牦牛遮风挡雨。野牦牛是典型的高寒动物,性耐寒,栖息在海拔极高的高山草甸地带,为青藏高原特有牛种。

野牦牛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的易危物种级别。

藏羚羊

由于常年生在于低于零度的环境下,藏羚羊通体被厚密绒毛,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藏羚羊体形优美,善于奔跑,亦是高寒动物,有着顽强生命力,只要人类不去侵犯伤害它们,它们就能生存下来。

值得庆幸的是在我国努力保护繁育下,藏羚羊受威胁程度由濒危降为易危?。

鼋(yuán)

鼋又名沙鳖、蓝团鱼等,体型非常大,可重达100公斤,主要分布在长江流域等地,由于过度捕杀,已经极度濒危,属世界濒危保护动物和中国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野生保护动物还有很多,在此暂不一一列举。下面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供参考对照。

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可用于商业性经营)

貉、银狐、北极狐、水貂、果子狸、野猪(仅限杂交种)、梅花鹿、马鹿(塔里木亚种除外)、花鼠、仓鼠、麝鼠、毛丝鼠、豚鼠(别名荷兰猪)、海狸鼠、非洲鸵鸟(别名鸵鸟)、大美洲鸵(别名美洲鸵鸟)、鸸鹋(别名澳洲鸵鸟)、疣鼻栖野(别名野鸳鸯)、绿头鸭(别名野鸭)、环颈雉(别名七彩山鸡、野鸡)、火鸡、珍珠鸡、石鸡(别名美国鹧鸪)、蓝孔雀(别名印度孔雀、杂交孔雀)、蓝胸鹑、鹌鹑、鸡尾鹦鹉、虎皮鹦鹉、费氏牡丹鹦鹉、桃脸牡丹鹦鹉、黄领牡丹鹦鹉、白腰文鸟(别名十姐妹)、黑喉草雀、七彩文鸟、橙颊梅花雀、红梅花雀、禾雀、栗耳草雀、金丝雀、巴西龟、鳄龟、中华鳖、尼罗鳄、湾鳄、暹罗鳄、中国林蛙、黑龙江林蛙、猪蛙、虎纹蛙、蝎子、双齿多刺蚁、大黑木工蚁、黄猄蚁、蜈蚣。

需要注意的是,列入《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的物种,仅表明该物种从驯养繁育技术的角度和野生动物保护的角度已具备商业性驯养繁殖利用的条件,并不表明该物种没有携带病菌病毒。

作为餐饮业一线从业人员,厨师们平常接触最多的便是各种食材,也有很多接触动物的机会,对于野生动物的保护我们比普通民众更多了一份责任。借用一句老话: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希望大家能有所警惕!

注:所有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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