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官方发布!餐厅、超市等场所,可有条件摘下口罩!

来源:红厨网      2020-05-26 14:58:21     

今天给大家带来了两个好消息,大家赶快往下拉吧!

国家卫健委:

这些场所可有条件摘口罩

5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的《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和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

《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

为引导公众科学戴口罩,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保护公众健康,在前期印发的《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基础上,根据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和全面复工复产复学复课情况,对指引内容进行了修订调整。本指引只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仍参照原版指引实施。

一、普通公众

(一)居家

防护建议:无需戴口罩。

(二)户外、公园

防护建议:建议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无需戴口罩。

(三)交通工具

防护建议:骑车、自驾车时,无需戴口罩;乘坐公交、地铁、长途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公共场所

1.超市、商场、餐厅、展馆/博物馆、体育馆/健身房等场所

防护建议:公众需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2.剧场、影剧院、地下或相对封闭购物场所、网吧及乘坐厢式电梯等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五)会议室

防护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人员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二、特定场所人员

(一)办公场所及厂房车间人员

防护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作业岗位工作人员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二)公共场所服务人员

如商店、公共交通工具、餐馆、食堂、旅馆、单位社区进出口、企业前台等场所工作服务人员。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三)校园内人员

1.托幼机构人员

防护建议:因幼儿特殊生理特征,不建议戴口罩。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等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2.中小学校人员

防护建议:需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校园内,学生和授课老师无需戴口罩;学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3.大中院校人员

防护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情况下,教职员工和学生无需戴口罩;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需戴口罩;学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医院就诊、探视或陪护人员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五)养老院、福利院、监狱和精神卫生机构人员

防护建议:此类机构内人员无需戴口罩;外来人员、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三、重点人员

(一)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气阀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二)居家隔离人员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独处时可不戴口罩。

(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符合KN95/N95级别或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四)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和婴幼儿

防护建议: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在医生指导下戴口罩。3岁以下婴幼儿,不戴口罩。

四、职业暴露人员

(一)出入境口岸工作人员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防护口罩。

(二)为隔离人员提供服务的司机、定点隔离酒店服务人员、保安、清洁人员等人员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防护口罩。

(三)普通门诊、急诊、病房等医务人员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四)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在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患者的病房、ICU工作的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毒人员;转运确诊和疑似病例人员防护建议:戴医用防护口罩。

(五)从事呼吸道标本采集的操作人员;进行新冠肺炎患者气管切开、气管插管、气管镜检查、吸痰、心肺复苏操作,或肺移植手术、病理解剖的工作人员防护建议:头罩式(或全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或半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加戴护目镜或全面屏;两种呼吸防护器均需选用P100防颗粒物过滤元件,过滤元件不可重复使用,防护器具消毒后使用。

五、使用注意事项

(一)注意卫生,佩戴前、脱除后应做好手部卫生。

(二)需重复使用的口罩,使用后悬挂于清洁、干燥的通风处。

(三)备用口罩建议存放在原包装袋,如非独立包装可存放在一次性使用食品袋中,并确保其不变形。

(四)如佩戴口罩感觉胸闷、气短等不适时,应立即前往户外开放场所,摘除口罩。

(五)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进行处理,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或其他可疑污染的废弃口罩,需单独存放,并按有害垃圾进行处理。

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

为科学指导、规范办公场所、公共场所和住宅等空调的运行管理和使用,有效降低新冠肺炎传播风险,特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夏季办公场所、公共场所和住宅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包括全空气空调系统、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多联机系统)和分体式空调。

二、全空气空调系统

(一)开启前准备

1. 掌握新风来源和供风范围等,加强人员培训。

2. 应检查过滤器、表冷器、加热(湿)器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对开放式冷却塔、空气处理机组等进行清洗、消毒,有条件时对风管进行清洗。首选由专业机构对空调系统进行清洗、消毒。有条件时应对送风卫生质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WS 394—2012)等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3. 保持新风采气口及其周围环境清洁,新风不被污染。

4. 新风采气口与排气口要保持一定距离,避免短路。

(二)运行中的管理与维护

1. 中高风险地区应关闭回风。如在回风口(管路)或空调箱使用中高效及以上级别过滤装置,或安装有效的消毒装置,可关小回风。

2. 室内温度调节建议不低于26摄氏度。如能满足室内温度调节需求,建议空调运行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3. 人员密集的场所使用空调系统时,要加强室内空气流动,可优先开窗、开门或开启换风扇等换气装置,或者空调每运行2-3小时须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

4. 对于人员流动较大的商场、写字楼、地下车库等场所应加强通风换气;并且每天营业结束后,空调系统新风与排风系统应继续运行一段时间。

5. 加强对空气处理机组和风机盘管等冷凝水、冷却塔冷却水的卫生管理。

6. 对运行的空调系统的过滤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和部件进行定期清洗、消毒或更换。

7. 下水管道、空气处理装置水封、卫生间地漏以及空调机组凝结水排水管等的U型管应定时检查,缺水时及时补水。

三、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

(一)开启前准备

1. 掌握新风来源和供风范围等。

2. 应检查过滤器、表冷器、加热(湿)器、风机盘管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对开放式冷却塔、空气处理机组、冷凝水盘等进行清洗、消毒,有条件时对风管进行清洗。空调系统的清洗、消毒首选由专业机构进行作业。

3. 保证新风直接取自室外,禁止从机房、楼道和天棚吊顶内取风。保证新风采气口及其周围环境清洁,新风不被污染。

4. 新风系统宜全天运行。

5. 新风采气口与排气口要保持一定距离,避免短路。

6. 保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

7. 对于大进深房间,应采取措施保证内部区域的通风换气;如新风量不足(低于30m3/h.人国家标准要求),则应降低人员密度。

(二)运行中的管理与维护

1. 室内温度调节建议不低于26摄氏度。如能满足室内热舒适性,建议空调运行时开门或开窗。

2. 加强人员流动较大的商场、写字楼、地下车库等场所的通风换气;并且每天营业结束后,空调系统应继续运行一段时间。

3. 增加人员密集的场所的通风换气频次,在空调系统使用时,可开窗、开门或开启换风扇等换气装置,或者每运行2-3小时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

4. 加强空调系统冷凝水和冷却水等易污染区域的卫生管理。

5. 应定期对运行的空调系统的冷却塔、空气处理机组、送风口、冷凝水盘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6. 加强对下水管道、空气处理装置水封、卫生间地漏等的U型管检查,及时补水,防止不同楼层空气掺混。

四、分体式空调

(一)开启前准备

1. 断开空调机电源。

2. 用不滴水的湿布擦拭空调机外壳上的灰尘。

3. 按空调使用说明打开盖板,取下过滤网,用自来水将过滤网上的积尘冲洗干净,晾干或干布抹干。

4. 装好过滤网,合上盖板。

5. 合上电源,然后开启空调制冷模式,检查空调能否正常运行。

(二)运行中的管理与维护

1. 每天使用分体空调前,应先打开门窗通风20-30分钟,再开启空调、建议调至最大风量运行5-10分钟以上才能关闭门窗;分体空调关机后,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2. 长时间使用分体空调、人员密集的区域(如会议室),空调每运行2-3小时须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

3. 室内温度调节建议不低于26摄氏度。如能满足室内温度调节需求,建议空调运行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五、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或多联机(VRV)系统相关运行管理要求,参照分体式空调

六、空调系统的停止使用

当场所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 立即关停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活动区域对应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2. 在当地疾控部门的指导下,立即对上述区域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强制消毒、清洗,经卫生学检验、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3.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 396—2012)的要求。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李克强:一味追求整洁,

不让摆摊设点、店外经营的城市是死城!

5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据央视新闻报道,在盘点复工、复产、复市业绩时,提到市井烟火气恢复的话题。

早在2017年4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就提出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规划、管理能力,决不能光图省事、“一禁了之”。

一、烟火味儿是复市关键

正在进行的两会传来餐饮新风向——烟火味是复市关键。

重燃烟火味儿,意味着城管执法将从收紧和规定,转变为放开和支持。某种程度上,“开放”就是“放开”,管控放开一厘米,餐饮的氛围就能提升一大截,城管只需闭只眼,餐饮业就能大变脸。

二、城管执法有望降级

摆摊要进规定区域,烧烤不得露天经营,办证得过五关斩六将……

长期以来,一刀切式的城市管理确实让餐饮有了正规、秩序,但也压制了一部分活力。

餐饮业的烟火味就是城市表情,管得太死,城市的餐饮氛围就是一副僵尸脸。

三、烟火气是消费的磁场

过去的城市管理,追求的是大阅兵式的秩序感,而消费者是实实在在的市井生活中的人。疫情冲击之下,保障就业和民生,稳住上亿餐饮市场主体都离不开对消费市场的激活和重启,而激活消费离不开烟火气——有人气才能有烟火气,有烟火气才会有消费氛围。

烟火气就是消费的磁场,特别是小微生意,越有烟火气越有活力,太冷了就没法儿消费了。面对夏天夜市旺,一位做烧烤+精酿的老板说,如果我可以把摊位摆在餐厅外摆区,生意会好一大截。

四、重启烟火气带来餐饮小趋势

这次疫情之所以让人难受,就是在日常生活中,拿掉了烟火气。

然而,安全和审美,秩序和活力,并非非此即彼、二元对立,理想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应当是“各就其位、各担其责、各美其美”,应该是因地制宜的“一刀一刀切”,而不是简单“一刀切”。

如果各地把恢复烟火味提上日程,餐饮会涌现以下小趋势:

1、进入门槛进一步降低

政府工作报告显示,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6%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5.5%左右。今年高校毕业生达874万人。

在巨大的就业压力下,各地会大幅简化登记审批手续,餐饮进入门槛会进一步降低。比如在郑州申请开小餐饮店?,凭身份证即来即办,大中型餐饮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

2、夜经济迎来繁荣

对经营区域的扩容和经营时段的延长,将刺激夜经济和全时段经营的繁荣。

3、街区经济进入生长期

在欧美、日本等地,餐厅可以在外围经营,特色街区十分发达。重燃烟火味儿,街区经济有望迎来水草丰美的生长期。

五、多地用“放开”政策支持餐饮

最突出的是成都,今年3月即出台“五允许一坚持”政策,同时,坚持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监管。

什么是“五允许一坚持”?

允许设置临时占道摊点摊区;允许临街店铺临时越门经营;允许大型商场开展占道促销;允许流动商贩贩卖经营;允许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扩大停放区;坚持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监管。

到5月8日,成都市设置临时占道摊点、摊区1595个(含临时占道快递配送点598个、临时占道夜市174个),允许临时越门经营点位18260个,大型商场占道促销点88个,允许流动商贩经营点16384个,增加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临时投放点位5034个,增加就业岗位8万个,中心城区餐饮店铺复工率超过98%。短时间内有效解决了10万家庭的生计问题。

很多人建议,这种做法值得在全国推广。

这样“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措施一出,获赞连连,毕竟特殊时期,人民生计比市容更紧迫,只有把握好尺度,才可以让餐饮业有序、健康地发展。

现在,在马路边、露天场所里喝酒撸串的场景,越来越少见了,很多人认为在外面摆摊设点,没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不干净不卫生,影响市容市貌,不好监管。

其实,摆摊设点不是问题,问题是如何管理好摆地摊,既不能扰民,又不能影响市容卫生。

现在成都的城管和小商小贩的关系更加和谐了,小商小贩听说城管来了,不用跑了。城管对小商小贩提出的注意保持清洁卫生、不要短秤、不要堵路等等要求,能够听得进,做得到。

商业的本质是要保持流动性,应想方设法让更多人加入到政府“五允许”的队伍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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