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酒后撞树身亡,厨师长竟被其家属索赔!

来源:红厨网      2021-04-26 15:16:00     

朋友聚会,难免会喝一点酒,但如果喝了酒之后,朋友在回家的途中发生了意外,那一起喝酒的人或者组织酒局的人,应不应该承担责任呢?

这个问题也是近几年来非常有争议性的一个话题,而最近有一名厨师长就惹上了这个事儿。

福州27岁男子小辉和同事喝酒后,在骑电动车回家途中不幸撞树身亡,其所在餐饮店表示愿意赔偿6万,但要求家属不再追究责任,家属认为这很不合理。

小辉的姐姐说,弟弟是一家餐饮店的厨工,去年八月弟弟想要离职,但是厨师长不想让弟弟离职。当天晚上弟弟回家后,又接到了厨师长的电话,叫他出去喝酒,谈谈离职的事情。

弟弟接到电话后就出去了,喝完酒后,弟弟在骑车回家的途中,撞到了路边一棵大树上摔倒,不幸身亡。他们认为,弟弟的死跟厨师长要负一定的责任,于是就找到了弟弟工作的餐饮店和那位厨师长,向其索赔。

小弟酒后撞树身亡,厨师长竟被其家属索赔!

小辉的姐姐说,餐饮店的负责人说他们愿意拿6万块的抚恤金,但是还增加了很多附加条件,这6万块钱给了他们之后,他们就不能再追究餐厅的责任,同时也不能追究当天晚上叫弟弟出去喝酒的厨师长责任了。

但小辉的家人认为这很不合理,这6万块钱算什么补助,还没有算上社保或医保的部分。而且,是厨师长把小辉叫出去的,在吃饭期间他有劝酒的行为,所以他对此事应该负大部份责任。

餐饮店的负责人表示,如果算医保和社保,根本就没有6万块,小辉的死亡并不是他们造成的。

小弟酒后撞树身亡,厨师长竟被其家属索赔!

最后经过协商,餐厅给出了新的解决方案。他们会给家属6万元补偿,并不再要求家属签订不追责的协议。

但家属也要同意不再来店内维权,后续如果他们还有不满意的地方,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

家属也同意了这个解决方案。

而该店的厨师长也因有餐厅出面解决,才松了一口气。

小弟酒后撞树身亡,厨师长竟被其家属索赔!

看到这里,也许有厨友会有疑惑:为什么一起出去喝酒,其中有人出事了,其他人要担责?

事实上,这不是头一次发生这样的事例,2016年,就有一名厨师在聚餐时醉酒身亡,其余19名聚餐同事被告上法庭的先例出现。

2015年12月31日晚,为庆祝元旦,一酒店厨师长柴某以个人名义出资,召集李先生等人在一餐馆聚餐,柴某自行携带了较多啤酒、白酒。其间,李先生因喝酒过多,在席间当场趴下并醉酒昏迷,但聚餐及饮酒并未停止。

次日凌晨2时25分,李先生被送至医院,当日上午11时,医院发出病危通知书,后李先生一直在医院急诊重症监护室抢救。

经过17天的抢救,李先生还是因酒精中毒抢救无效死亡。

原告(李先生家属)表示,在李先生被送至医院且其本人昏迷、没有家属在场的情况下,护送李先生到医院的同事们却向医生表示“拒绝洗胃检查”。

因此,原告认为,被告们在李先生喝多的情况下不劝停,而且还不让医生洗胃导致延误最佳抢救时机。事发后,柴某及厨师们出于人道和同事感情,募捐了1.6万元。

对于该善款,原告律师称,他们表示感谢,但募捐并不能弥补他们所犯过错。李先生母亲视力残疾,女儿才5岁,该笔钱款对于家庭困难是杯水车薪,故要求19名被告共同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生活费等各项损失费的70%,共计136万余元。

除此之外,因聚餐喝酒有人出事,陪酒者要担责已有多个案例。

小弟酒后撞树身亡,厨师长竟被其家属索赔!

跟人去赴宴,喝酒后醉亡

2016年4月14日傍晚,澄潭江镇一户人家谌某家里,设宴招待朋友吃“春饭”。其中,男子黄某在席中因饮酒过度,第二天,同桌人陆续接到黄某深度醉酒住院的消息。

事发后,黄某的同事报警。据调查,当晚主宾一起喝完了3瓶斤装白酒,黄某说还想喝谷酒,恰好客人谢某车上有4斤左右的谷酒,便拿出供黄某喝。随后,黄某与最后上桌吃饭的谌某喝了大概一斤左右的谷酒。

晚上8点多,众人见黄某醉酒厉害,便由李某和柳某开车将他送回浏阳,在回浏阳路上,黄某已不省人事,两人随即通过黄某的手机联系其同事。

晚上9点多,李某和柳某将黄某交到其同事手中,同事随即将黄某暂时安顿在宾馆。半小时后,同事发现黄某出现异常,脸色逐渐变紫,便将其紧急送往医院。

然而,因病情严重,抢救数天后,4月22日,黄某因急性酒精中毒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

最后,法院判决,死者自身承担主要责任,同桌人也要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1.与黄某同车赴宴的柳某与黄某并不相识,也没有参与饮酒,不承担责任。

2.李某作为约黄某一同赴宴的人,对黄某在饮酒过程中及酒后负有提醒、劝诫及照顾义务,但并无证据证实她尽了相应义务,且在黄某严重醉酒的情况下疏于照顾,因此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酌定赔偿数额为14000元

3.参与喝酒的同桌人,均不能证明自己在饮酒过程中对黄某的大量饮酒尽了提醒、劝阻义务,故对其死亡具有一定过错。其中,主家章某、谌某夫妇被判令赔偿14000元;谢某赔偿14000元;一同饮酒的另两人各赔偿7000元

收留醉酒人留宿,如死亡也要担责

市民林先生和朋友在自己家中畅饮深聊,见对方喝醉了,于是将其留宿家中,不曾想对方酒精中毒死亡。

后来死者家属将林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林先生觉得很冤,明明是出于好心留宿,居然还被告上法庭。最终,双方对簿公堂,让林先生意外的是,法院居然判决他承担20%,共14万元的赔偿责任。

法院为何会作出这样的判定?

法官认为,同饮者应相互劝阻过量饮酒,负有护送醉酒人安全回家的义务。

此案中,死者在林先生家中一起喝酒过程中,林先生虽没有劝酒、强行饮酒等行为,但其明知对方饮酒过量,却未尽到劝阻或者制止的义务,也没有将其送回家或通知其家人,对朋友在其家饮酒后死亡有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提醒

另外,除了聚餐、留宿等,如果明知当事人酒后开车仍放任其酒后驾车,导致交通事故或本人死亡的,同桌人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而本文开头的那位厨师长,就属于此类情况。

央视新闻在今年二月份也发出过重要提醒:

朋友欢聚千万别乱劝酒,如果饮酒者出事,这4种情况劝酒者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①强迫性劝酒,说什么“不喝看不起我”;

②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

③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

④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最后,红厨网提醒各位厨师朋友,聚会喝酒,同饮者还有相互照顾和劝阻过量饮酒的义务,不要以为自己没劝他人喝酒就没责任了,同饮者还负有护送醉酒人安全回家或通知其家属的义务,否则醉酒人一旦发生意外,同饮的人都要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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