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鲜也不准卖了!餐厅全面禁售江鲜,招牌和菜单不得出现“江鲜”字样!
来源:红厨网
2020-07-14 16:16:49
“只要涉及到江鲜,包括店招牌、菜单都必须全部清除,以免误导消费者。”
售卖江鲜是违法行为
餐厅不得提供江鲜及相关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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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扬州市发布禁令,要求全市各餐饮企业自即日起不得提供长江水产品(江鲜类);不得售卖江鲜及相关菜肴;对采购的水产品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来源可溯;店堂内外广告招贴和菜单等均不得出现“江鲜”等字样。
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称,长江十年“禁渔”,在此期间市场上流通的长江鱼及其水产品均属非法来源,任何人不得购买、销售。
扬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违规经营江鲜系违法行为,餐饮企业务必做到:
1. 看不到“江鲜”的宣传,店内外有关“江鲜”的宣传立即撤除。
2.听不到“江鲜”的宣传,无论是电话来访还是服务人员菜品推荐,均不得出现“江鲜”等词汇。
3. 确保吃不到“江鲜”,做到不买、不卖江鲜,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共同维护长江生态多样性。
△扬州一餐企对10年前颁发的“江苏省江鲜名宴”、“江苏省江鲜餐饮名店”等铭牌进行拆除。
此前,为了保护长江生态,国家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宣布从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
前不久,扬州市农业农村局、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扬州市公安局、扬州市城市管理局、扬州市交通运输局、扬州海事局就长江十年“禁渔”致广大沿江渔民及农贸市场、宾馆饭店业主的公开信。
公开信中要求,请广大沿江渔民自觉遵守禁捕有关规定,农贸市场、宾馆饭店不贩卖、经营违法捕捞的长江水产品及从事虚假宣传和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否则一经查获,将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武汉宣布
长江武汉段进入10年禁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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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武汉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江汉江武汉段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下简称《通告》)。
《通告》显示,自2020年7月1日零时起,长江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新河口以下至新洲区举水河口江段、汉江蔡甸区谢八家以下至汉阳区南岸嘴江段,开启长江汉江武汉段10年常年禁捕。
禁捕期间,严格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捕捞船只进入禁捕水域开展捕捞作业。禁止所有餐馆、酒楼、集贸市场等购买、销售江鱼。
长江流域
将在今年年底前实施全面禁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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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农业农村部渔业局统计,近年来,长江每年的捕捞量不足10万吨,仅占我国水产品总产量的0.15%。
原本渔产富尧的长江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珍稀特有物种资源全面衰退,白鱀豚、白鲟、长江鲥鱼等物种已多年未见;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等极度濒危;“四大家鱼”——青鱼、草鱼、鲢鱼、鳙鱼早期资源量比上世纪80年代减少了90%以上。
而长江刀鲚(刀鱼)、凤鲚(凤尾鱼)、中华绒螯蟹(河蟹)等特许捕捞物种受竞争性捕捞影响,资源也显著衰退,部分渔民为了生计开始竭泽而渔,进一步破坏了长江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形成了生态越捕越糟、渔民却越捕越穷的局面。
有鉴于此,2019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对禁捕进行了明确要求:
1、在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2019年底以前,完成水生生物保护区渔民退捕,率先实行全面禁捕,今后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2、2020年底以前,完成长江干流和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大渡河等重要支流除保护区以外水域的渔民退捕工作,2020年起实现常年禁捕,暂定实行10年禁捕。禁捕期结束后,在科学评估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状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另行制定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管理政策。
3、在大型通江湖泊(主要指鄱阳湖、洞庭湖等)除保护区以外的水域由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禁捕管理办法,可因地制宜一湖一策差别管理,确定的禁捕区2020年底以前实行禁捕。
4、长江流域其他水域的禁渔期和禁渔区制度,由有关地方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要实行保护恢复与可持续利用相统一的管理制度。
此外,包括四川、湖北等地也出台了详细方案,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正在逐步推进中。
禁捕带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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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是我国第一长河,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分布有4300多种水生生物,其中鱼类424种,长江特有鱼类177种,所以长江也被誉为我国淡水渔业的摇篮,鱼类基因的宝库和经济鱼类的原种基地。
为保护这些珍稀物种资源,我国先后在长江流域建立了332处水生生物保护区,这些保护区是长江水生生物赖以生存和稳定繁衍的根据地和大本营。
渔业资源是可再生资源,根据专家测算,长江鱼类繁殖周期约为3年左右,如果实施10年禁捕,可使多数鱼类完成三个世代的繁殖周期,能够从根本上遏制长江流域渔业资源持续衰退的趋势。
因此,国家决定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保护区以外的水域,暂定实行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众所周知,前些年经常能见到的长江淡水鱼,尤其像是长江三鲜的刀鱼和鲥鱼,已经越来越难看到它们的身影。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此前毫无节制地乱捕滥捕,导致这些鲜味十足的野生珍稀鱼类逐渐绝迹甚至灭绝。
而长江10年禁捕,无疑是为子孙后代留下保证长江动物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措施,以免这些食材只能成为留在历史里的记忆。
对此,网友们评论道:
@比较帅气的老虎
支持!别的地方我不知道!我们老家只要是有放鱼苗的地方,那就是疯狂的捕捞。特别是电鱼的,多到你自己都觉得怕。有时把自己想象成一条鱼,都没有任何地方躲。
@longer100
支持!!长江确实要生态养息!!!至少二十年放开一次,一次也不能超过两个月!钓鱼什么也要逐步禁止,只准在指定地点休闲钓鱼!超出指定地点钓鱼也算非法捕鱼!!
@150628XXX
长江里的船比鱼都多,每天拖船一字排开,电网拦着江面来回拖,这是真的,十年前每条船都是满载而归,现在拖一天,也拖不满了。关键是电网拖,拖过以后,小鱼死,大鱼不能繁殖,或者畸形发育。
@随风mt
太恐怖了,简直是鱼类的生态灾难,确实该好好整治一下长江的过度捕捞问题了!干流全面禁止捕捞10年,鱼类资源应该大为好转。
@刘佳适
保护野生鱼类单纯的禁止捕鱼是不够的,水质污染,河道船舶损伤,钓鱼,钓鱼,网鱼,药鱼都需要治理,特别是电鱼药鱼网鱼,对野生鱼类资源造成灭绝性的破坏。一般执法都是白天上班时间,而违法行为大多发生在夜间,所以要加大夜间执法力度。对市场,码头,增加突击检查,增大违法成本,罚的下辈子也不敢。
那么,
对于长江禁捕禁售江鲜,
大家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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