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须知!不签劳动合同,可索赔11个月双倍工资!律师:有这规定!

来源:红厨网      2020-08-28 14:25:59     

在厨师这一行中,常有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可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实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所以,有些法律知识,大家一定要知道。

案例:

赵师傅去年3月份通过朋友介绍,来到老板刘某的餐厅从事砧板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每个月工资4500元。

在赵师傅工作了9个月后,老板刘某提出最近生意很不理想,导致餐厅的经营入不敷出,故而在支付了赵师傅实际工作期间应付工资后,就让赵师傅离开另谋高就。

然而,老板刘某却因此赔了11个月的双倍工资。

赵师傅在被老板解雇后,到劳动部门进行了投诉,劳动部门在了解到老板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跟赵师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后,支持了赵师傅的主张,并判定老板刘某应赔偿赵师傅11个月的双倍工资。

律师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在上述案例中,老板刘某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赵师傅按照每月工资标准的两倍支付工资,直至签订劳动合同之日止。

并且,在上述案例中,老板刘某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事由,直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老板刘某还应当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责任。

那么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出现劳资纠纷,我们该怎么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又该怎么索赔呢?

律师教路:

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1.工作证、门禁卡、工作记录表、工资发放记录、出差证据、社保记录、缴税证明等;

2.录音、同事证言等;

3.代表公司签署的各类文件、合同、授权书等。

怎么索赔:

公司如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张赔偿双倍工资,时间从用工之日满1个月起,到补签劳动合同为止。法律保护时间为1年,即最多可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满1年后,将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应注意主张权利的时效问题。

也就是说,劳动者应当在入职之日起满24个月前申请劳动仲裁,否则双倍工资差额赔偿因超过仲裁时效而得不到法律支持。

还有一种情况:劳动合同签是签了,但老板两份都拿走了,我们该怎么办?

律师教路:

你们可按如下方法办:

一、根椐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必须各持一份。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给劳动者的,可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劳动部门责令单位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行政处罚。

二、劳动者在入职初期,一定要找公司索要一份,通常有的公司以盖章为名,两份都收走了,这时你要隔三差五去追问。因为劳动合同是你主张权利的重要凭据。一旦权益被侵害,你将没有证据,无形之中,自己维权难度会增大很多,失去了主动权。

三、用人单位这么做,其实起不到什么实质上的意义,因为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国家法律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采用的是举证倒置的原则,即由用人单位举证。所以这份劳动合同,一旦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时,单位还是要老老实实交出来的。

四、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注意:

①空白合同千万不要签。

②谈好工资后,合同上却按最低工资标准填写,这样的合同不要签。

那么,什么是空白合同?

律师说法:

空白合同,是指合同的正文部分留有空白,缺乏具体权利义务内容的合同。

在现实生活中,空白合同多指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但是合同内容中的权利义务等条款仍留有空白,手持合同的一方可以任意填写空白内容的合同。

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切忌签订空白劳动合同。

那么是否只要未签劳动合同,就能获得双倍工资赔偿?

律师说法:

不一定,有两种情况就不能获得双倍工资赔偿。

第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是否真的没有跟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所以,书面劳动合同不一定是纸质的、需要按手印的合同,也可以是电子或其它形式。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具有劳动合同性质的协议文件,也是算作“签订了劳动合同”的。

如果用人单位与你签订了一份协议,有以下这些条款,就可以当做是劳动合同了。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约定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它事项。

(十)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可能有人会问,那是不是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不齐全,就不能算是“劳动合同”呢?

答案是否定的。

如果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仅约定了期限、劳动报酬,不完全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也可以视为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书面劳动合同欠缺部分必备条款的,也视为签订了劳动合同的。

第二种情况是,劳动者故意不签劳动合同,也是不能获得双倍工资赔偿的。

“未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这条规定,是用于惩罚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规避用人单位责任、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但如果是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从一开始就以双倍工资为出发点,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法院是不会判为双倍工资赔偿的。

所以,厨师朋友们在实际情况中,一定要尽量争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合法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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